交强险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确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机动车办理交强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三者险
三者险全称是第三者责任险,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交强险和三责险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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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并且该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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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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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最大的区别在于赔偿范围有所不同,以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核定的范围以内给予赔偿。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财务损失最高赔偿10万元。也就是说,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总额就是10万元。
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费赔偿2000元人民币。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被判无责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